31.5.07

我的小叮当!

各位观众,昨天的战利品!Ta Da!有没有看见,小叮当脸上的表情是不一样的哦。这些可不是无聊的装饰品,好吗? 小叮当的头内藏玄机。好啦! 好啦! 我就乘这个机会说说小叮当的故事吧!(喂!喂!喂!不准离开这个网页!给点面子啦。)

好啰,开始啰:

小叮当是只机器猫。它的体重 129.3 公斤,身高 129.3 公分。制造于2112年9月13日(12/9/3)。 有件事很少人知道:其实它原来的颜色是黄色的,而且还有耳朵。可是有一天,当他在睡觉时,耳朵却被老鼠咬掉了!天啊,好悲惨的过去!
很暴力?哎哟,小孩子的故事都蛮暴力的啦。大野狼还不是吃掉两只小猪,后来又吃掉小红帽的奶奶吗?咦?不晓得是不是同样一只大野狼喔。


没有耳朵的小叮当后来患上忧郁症,慢慢的变成了蓝色的小叮当,也成了唯一怕老鼠的猫。那为什么它会从22世纪回到20世纪呢?不就是为了这个不中用的家伙咯!

他就是大雄。他不只笨,还很懒散,又常被同学欺负,是个标准窝囊废,也是我们口中的“loser”。所以他的曾曾孙,也就是小叮当的主人便派小叮当回到20世纪协助改变大雄的命运。喏,小叮当就是从这个抽屉穿梭于22世纪与2o世纪的。大家都知道小叮当有一个百宝袋, 里面有数之不尽,用之不完的法宝。有了这个百宝袋,它可以把大象变得像老鼠般小……


还可以飞……

怎样?很酷吧!

以下这位……老实说我以为她的名字是仪静,但又有人叫她静香。我也搞不清楚但这不重要啦,反正她不是主角。他是大雄暗恋的对象。可是大雄长大后并没有和仪静结婚。拜托!如果大雄的人生那么顺利,小叮当也不用回到20世纪了,好不好?让你看看更眩的!这组玩具还可以这样子叠起来哦!
看!连小博士都好喜欢!
超可爱的对吗?我没有乱花钱吧…… 好啦,好啦,久久奢侈一次嘛。

30.5.07

新加坡热卖会,等等我!

当一个人说:“你最近胖了哦。”,你可以不必太在乎,但当两个,三个,然后四五六个人都说:“喂!你最近胖了哦”,那就不必再自欺欺人了。最近照镜子时,看来看去还是个不争气的肥婆。我还以为最近比较忙碌,会因压力变瘦呢。

新加坡大热卖又开始了,看着百货公司挂满五颜六色的折扣牌子就心动。哇!这件上衣打八折,有Isetan Card另外扣多十巴仙…不买白不卖嘛。为了“安全起见”,别拿'S'size了,拿'M'吧!在更衣室外排了十五分钟,终于轮到我进更衣室了,把帘子拉上,带着‘捡到便宜货’的心情把上衣换上,一照镜子,怎么和塑胶模特儿身上同样款式的上衣完全不一样?原本因该是时下流行宽松的休闲上衣,在我的身上却变了紧身衣?

也许是cutting不适合。因该是这样。于是乎,连续不断的挑了几件衣服试穿,从"M"size荣升"L"size。

试了几件后才发现问题真的不出在衣服上

自信心被完全摧毁后,把衣服扔进了更衣室外的篮子里,沮丧的走了出来,我仿佛听见售货员小姐内心的话:

死肥婆,这些衣服不是胖子穿的啦,害我还得把衣服从新挂回架子上!帮帮忙别再乱试了!”

其实我不属于很胖很胖的那种,可是身材却像一粒……。有画面了吧。所以穿稍微紧一点的衣服,我的小腹的三辰肉便可‘一览无遗’。还有大小腿的肥肉也让我打消了穿tights的念头,最可恶的是腿和小腹的脂肪是最难消灭的。

减肥真的需要很大的毅力,我嘛什么都没有,毅力却不少。从明天起,我将开始我的减肥计划!星期天踏运动机、星期二跑步、星期五游泳、晚上八点后不吃东西、减少淀粉类食物、减少糖份,一个月后我会再去试那几件衣服,我就不信还会像一粒粽子。

不过,到时候热卖完了没有啊?

**对了!今天我买了一组超可爱的……先不告诉你,但我会post上网。敬请期待!**

24.5.07

韩风来袭

好啦,好啦,我最近是没什么时间update我的部落格。亲爱的读者,从七月起,我将会专心于我的部落格。开课后,我发现我的写作灵感少了,是不是用太多左脑,右脑便退化了?

最近我在追看一部韩剧,每一集都让我热泪盈眶、喉咙哽塞。我可不是那种看戏容易掉泪的人,好吗?哪象Hello Kitty, 看《跑吧!孩子》时,一看见戏里的小妹便忍不住哭了。只有一部电影让我哭得稀里哗啦的,无论看多少遍,仍然会哭。那就是郑则仕和郑亚伦主演的《何必有我?》。(还有周润发当配角,ok!)


我也不是哈韩族,对裴永俊啦,Rain啦一点兴趣都没有。要不是工作所需,我也不会接触到韩剧。在我的韩剧排名榜上却有几部我相当喜欢的韩剧。

1 爱上女主播
2 我叫金三顺
3 我们真的相爱吗?
4 好啦,好啦…大长金

最近,我却爱上了《加油!金顺》,它荣登了我的排名榜榜首!Ta Da!

1 加油!金顺
2 爱上女主播
3 我叫金三顺
4 我们真的相爱吗?
5 大长金

好,如果你和我一样不是韩剧迷,但却又不想与年轻人脱节,被人说你跟不上潮流,可以看以上本小姐介绍的剧集。

《加油!金顺》的女主人翁就是……对了,金顺。她从小无父无母,由奶奶一手带大,后奉子成婚,丈夫却在结婚几天后遇到车祸逝世。金顺一人住进婆家,忍受白眼,将儿子带大。后发现生母还没死,可是患上了肾衰竭,急需有人捐赈肾脏。母亲的现任丈夫竟出钱要金顺捐肾…金顺几经思索,决定救母。可是却遭奶奶、家翁、家婆和爱她的男医生再熙反对……什么?老掉牙的故事?

故事是不怎么新鲜。但演员的演技和编剧的功利却不得了!剧里的台词,不是活泼逗趣,就是感人肺腑。让人时而看着金顺婶婶与奶奶斗嘴发笑、时而看着奶奶对金顺的疼爱落泪。

最重要的是这部剧引起了共鸣。无论是夫妻关系、婆媳间的矛盾、兄弟间的摩擦都表现得很真实。还有,剧里没有一个大奸大恶的人,只有观点不同的人。谁还有兴趣看那些杀人全家的大坏蛋,然后活到最后一集才被乱枪射死?

自己去看啦,要不然你无法感受到为什么这么一个老掉牙的故事,竟会那么吸引我。

14.5.07

梁朝伟+张国荣=春光乍泄

最近除了明年F1将在新加坡举行、李明顺酒后驾车撞倒人逃走被判入狱四个星期外,还有一则新闻也挺轰动的。那就是政府是否会让同性恋合法化的问题。

就那么凑巧,我最近怀疑认识了好几年的一位男性朋友是同志。虽然不能完全确认,却有70%
到80%可以肯定。我非常喜欢这位朋友,因为他为人诚恳,而且很本事,年纪轻轻便赚到了第一桶黄金。没因少年得志而骄傲,相反的时常感恩现在拥有的一切。这么一个好男人,我一有机会当然会向我的单生女朋友们大力推销啦。

但最近却发生了一些事让我觉得他好像对女孩子没有兴趣。怎么搞的嘛,瞎忙了半天,原来是我一厢情愿的想当媒人?

我希望是我多心了。但是如果他真的是同志,那又如何?

我想除了会为我的女朋友们感到惋惜之外,我的这位男性朋友,依然还会是我的好朋友吧。

如果说我没有一点点的歧视同性恋者,我是在撒谎。如果让我先知道我的这位朋友是同志,或许我们不会变成谈得来的朋友。但我是先认识了他的好,才知道他可能是同志。可他并不会因为他的性取向而变成坏人,不是吗?突然,我如释重负。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我还多了位姐妹呢!

其实喜欢男人或女人真的是你家的事啦。只要不要来追求我的老公就ok 了…但以我对老曾的认识,同志们,真的不别去寻死,好吗?

我也不想在这里争辩同性恋是否是“nature” or “nurtured” 。我的逻辑只有一个:男人和女人的生理构造本来就是一对的。而且是能够传宗接代的。直到今天当我看着我的小博士,仍然会觉得人的诞生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所以男人喜欢男人,或女人喜欢女人,毕竟已违反了自然界的定律,这是不争的事实。

就算同性恋真的被合法化,我也希望不要太过张扬。可以合法化,不要鼓吹。我得同意最近的一些言论过了火,变成了“slippery slope fallacy”。(溜滑倾斜谬论)哇,真没想到我读过的哲学竟能在这个时候搬出来用。

同性恋合法化的后果,没有一些网友想象的那么严重,什么以后自己的孩子可能就会变成同性恋者啦、porno就会满街都是啦(这有什么关联啊?)、同性结婚也将被合法化啦、道德沦亡啦……控制一下好吗?同性恋被合法化不代表鼓吹同性恋。就像香烟没被全面禁止,政府也没鼓吹抽烟。

最近我在台湾东风电视看见一个节目。我对那节目很有意见。所以就算同性恋合法化,我也希望不要再有这种节目出现。

节目上请了一些自称是同志的艺人。有些不只是同性恋,还是双性恋。这我就真的搞不懂了。你可以说上帝和你开了个笑话,让你不由自主喜欢上同性。可是为什么你会男的也可以,女的也ok?简直是在放屁

这就变成了鱼与熊掌,两样都要!

有一个艺人甚至还说,他婚后理直气壮地告诉老婆,他虽然结婚了,可是他还是会喜欢男人的!???我看他急需看心理医生,好不好?

我无法接受也极度排斥。我还看过台湾一些艺人,为了迎合同志群的粉丝,不去明确的表明性倾向,说什么:“以后会不会喜欢男人,我真的不知道。”借用我小小姑的一句话:Oh my god!

2.5.07

自由?你够成熟吗?

哇!今天心情超好的,可能是因为功课交了,而且导师还挺喜欢的喔!好,既然心情那么好,就来gossip一下下。有没有看小报?唉哟,偶尔也得看看八卦新闻好吗?

有一位十多岁的女孩,在部落格里写到她的同校同学溺毙一事。她表示她的那位同学死了活该,她会开一瓶酒来庆祝同学的死讯。后来,这位部落格作者的朋友劝她到死者灵堂道歉,可没想到人还没到走到灵堂,便被一群相信是死者朋友的学生拖到多层停车围殴兼打耳光。

我的妈,那么暴力。

今天,小报再次报导另外一则部落格新闻。新加坡名部落格作者下雪在柔佛新山慢条斯理过马路差点被车撞倒,司机便破口大骂,结果下雪便用她那纤细的中指以及一句“F"字头的问候语回敬。司机不甘示弱,下车与下雪理论。之后,下雪便在部落里诅咒那位司机,声称真的想他死。就这样,一件小事竟变成了小报的头条。

新加坡人就是喜欢慢条斯理过马路,总以为那是我们阿公的路。到了别的国家,如中国或印泥,当司机们都把交通灯当透明时,我告诉你,我们就不会过马路了。我就常有个坏习惯,走在马国的街道上,手里摇晃着我的包包,自以为潇洒。老曾的朋友常提醒我,这是件很危险的事。对嘛,我这不是在引人犯罪吗?就像下雪,身在外国过马路就不能像在新加坡一样。老实说,在新加坡这样子过马路也很危险呀。

好啦,好啦,谁对谁错,自己去判断啦。以上两则新闻可以给社会学家和辅导员去讨论两个星期,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部落格往往是年轻人用来发泄的地方,在部落格里谩骂讨厌的同学与老师都是司空见惯的。有些人觉得有一个地方发泄,也总比拿着机关枪去杀人来得好吧。好像有点道理。可是怎么感觉怪怪的?

我觉得这些年轻人也并没犯什么大错啦。是,暴力是不对,诅咒人是没修养…好啦,别自认清高了,我们不也是从年少轻狂的日子走过来的吗?但是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关键的分别是当年我们是利用日记, 那也只有自己和从不承认偷看的老妈看到罢了。现在的孩子却是在部落格里大骂特骂。毕竟那是一个“公共”地方,敢写出来,就得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有人觉得几个无知小朋友在部落格里做情绪的宣泄,何必闹到上小报头条?对,没有错。但我希望这小小的教训能让小朋友领悟到对自己言论负责的重要性。小朋友常说:“This is my blog, I can write whatever I like." 除非你设定不让人看,要不然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到你在部落格里写的东西。如果做什么事都是 “我开心,我爽,你管我。”那么自我的话,我们的道德观是不是不见了?年轻一代的责任感到那里去了?

诅咒人死也许并不是一件太严重的事,毕竟那人不会因为你的一句话而真的死掉。但如果涉及到的是很敏感的宗教与种族呢?小朋友,你们还会用同样一句话:“This is my blog, 我爽!”吗?你们有这个能力承担后果吗?

还有,令我更惊讶的是部落格竟有一半的网友赞同并支持下雪

在美国、英国,若言论过了火,就算政府默不作声,民众也会杯葛言论者。民众有义务当审查员,这就是一个成熟的社会。我们新加坡呢?我们有没有足够的成熟度去分遍好与坏?如果没有,为什么喋喋不休的要求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