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7

自由?你够成熟吗?

哇!今天心情超好的,可能是因为功课交了,而且导师还挺喜欢的喔!好,既然心情那么好,就来gossip一下下。有没有看小报?唉哟,偶尔也得看看八卦新闻好吗?

有一位十多岁的女孩,在部落格里写到她的同校同学溺毙一事。她表示她的那位同学死了活该,她会开一瓶酒来庆祝同学的死讯。后来,这位部落格作者的朋友劝她到死者灵堂道歉,可没想到人还没到走到灵堂,便被一群相信是死者朋友的学生拖到多层停车围殴兼打耳光。

我的妈,那么暴力。

今天,小报再次报导另外一则部落格新闻。新加坡名部落格作者下雪在柔佛新山慢条斯理过马路差点被车撞倒,司机便破口大骂,结果下雪便用她那纤细的中指以及一句“F"字头的问候语回敬。司机不甘示弱,下车与下雪理论。之后,下雪便在部落里诅咒那位司机,声称真的想他死。就这样,一件小事竟变成了小报的头条。

新加坡人就是喜欢慢条斯理过马路,总以为那是我们阿公的路。到了别的国家,如中国或印泥,当司机们都把交通灯当透明时,我告诉你,我们就不会过马路了。我就常有个坏习惯,走在马国的街道上,手里摇晃着我的包包,自以为潇洒。老曾的朋友常提醒我,这是件很危险的事。对嘛,我这不是在引人犯罪吗?就像下雪,身在外国过马路就不能像在新加坡一样。老实说,在新加坡这样子过马路也很危险呀。

好啦,好啦,谁对谁错,自己去判断啦。以上两则新闻可以给社会学家和辅导员去讨论两个星期,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部落格往往是年轻人用来发泄的地方,在部落格里谩骂讨厌的同学与老师都是司空见惯的。有些人觉得有一个地方发泄,也总比拿着机关枪去杀人来得好吧。好像有点道理。可是怎么感觉怪怪的?

我觉得这些年轻人也并没犯什么大错啦。是,暴力是不对,诅咒人是没修养…好啦,别自认清高了,我们不也是从年少轻狂的日子走过来的吗?但是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关键的分别是当年我们是利用日记, 那也只有自己和从不承认偷看的老妈看到罢了。现在的孩子却是在部落格里大骂特骂。毕竟那是一个“公共”地方,敢写出来,就得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有人觉得几个无知小朋友在部落格里做情绪的宣泄,何必闹到上小报头条?对,没有错。但我希望这小小的教训能让小朋友领悟到对自己言论负责的重要性。小朋友常说:“This is my blog, I can write whatever I like." 除非你设定不让人看,要不然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到你在部落格里写的东西。如果做什么事都是 “我开心,我爽,你管我。”那么自我的话,我们的道德观是不是不见了?年轻一代的责任感到那里去了?

诅咒人死也许并不是一件太严重的事,毕竟那人不会因为你的一句话而真的死掉。但如果涉及到的是很敏感的宗教与种族呢?小朋友,你们还会用同样一句话:“This is my blog, 我爽!”吗?你们有这个能力承担后果吗?

还有,令我更惊讶的是部落格竟有一半的网友赞同并支持下雪

在美国、英国,若言论过了火,就算政府默不作声,民众也会杯葛言论者。民众有义务当审查员,这就是一个成熟的社会。我们新加坡呢?我们有没有足够的成熟度去分遍好与坏?如果没有,为什么喋喋不休的要求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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