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7

小博士,你要快快好起来哦!

有一间“夜间场所”也需要转播英超联赛。那就是竹脚妇幼医院的幼儿急诊室。

小博士生病了。



刚开始时,只是体温较高。有了一次的经验,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千万不要让老曾和女超人笑我神经过敏。拿了退烧药给小博士吃后,烧果然退了。但就在凌晨1点多钟,我起床摸了摸小博士的头。哇。怎么那么烫?用温度计一量,39度。。。好高啊。我再次让小博士服下退烧药。过了一会儿,温度仍然没有下降,于是便叫醒女超人,一起带小博士去竹脚妇幼医院的幼儿急诊室。

到了急诊室,小博士打了一个哆嗦。我心想“不妙!”,小博士尿尿了。凭我上一次的经验,我知道在这种不知何故发烧的情况下,医生一定会验尿。上次,我们就是从晚上11点多等小博士的那泡尿,等到凌晨4点多钟,然后再等了一个钟头化验结果才出来。没想到小博士竟能从经验中学习,一到医院就撒一泡尿出来。不过,下次我得提醒小博士要等护士阿姨把收集尿尿的袋袋先粘在屁屁上,才小便,尿在纸尿片上怎么做化验?

唉!现在要等小博士的第二泡尿,我的猜测是隔天早上吧!

小博士从中午就没胃口,晚上又把粥吐了出来,所以医生要她喝Glucose drink,也就是糖水啦。护士小姐拿了一支针筒,便与小博士开战。她拼命的把糖水灌进小博士的嘴巴,小博士则拼命的挣扎兼号啕大哭。

Ok,试想想如果你老妈这辈子都没让你喝过又甜又有点冷的饮料,再加上你正在哭个不停。。。就假设你被人甩了,正哭到伤心欲绝时,有人拼命灌你喝一种你从没喝过的东西,会不会反胃?于是小博士便把喝下去的糖水全又吐出来。最后我们只好把糖水倒进奶瓶,一点一点的喂小博士,同时等她尿尿。

急诊室的电视机播放着Cartoon Network的卡通片。我们就一直看卡通片看到天亮; 从一只超夸张的粉红狗看到Powerpuff Girls。奇怪,现在的小孩怎么那么喜欢看这些超神经质的卡通片啊。时不时,我还听见旁边的老曾发出“呵呵”的笑声。

等到医生护士都换班了,小博士仍没有尿尿。

到了早上8点多,无聊透顶,抱着小博士到外头绕圈圈,竟让我发现到一排的“转玩具机器”。。。就是那种你放一块,两块或三块进去,就能转动机器上的钮,把里面的小玩具“转”出来。

喏,这是我“转”到的:

超可爱的,有没有?我看见机器内有一个红色屋顶的小屋子,便再投2块进去(超便宜,对吗?),结果:


没错,竟“转”出一个一模一样的。骗人的机器。

就在我兴致勃勃的布置小松鼠的家时,女超人开心的对我说:“Baby sudah kenching!" (马来语, 意思是“宝宝尿尿了!”)

啊?我还没玩够哩!不过,能够早点回家是最好的啦。我和老曾便急急忙忙把小博士抱进病房。当我把小博士的尿片解开时,却赫然发现尿袋里只有几滴尿!原来先前那位护士姐姐(也就是象二战的日本兵,拼命灌小博士喝糖水的那位)没把尿袋粘好,尿都流到尿片里了!我和老曾对望了一下。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等了6个钟头才等到这一泡尿,那瞬间我已经决定把责任归咎与那日本军护士姐姐。

我把尿片拿起来,挺重的,也就表示小博士已在急诊室内尿了至少两次了!

还好,正在值班的这为护士小姐告诉我们,在尿袋的这点尿其实已足够他们做化验了。算他们识相!

再等多45分种后,化验报告出来。我带着紧张的心情推开医生的门。不要是尿道发炎啊!那可要留院的。小博士对那些穿着绿袍的医生已有了恐惧感。(当然也包括日本军护士姐姐)

医生说: “The urine test is ok!"

哇!那位医生的声音好悦耳哦!她还耐心的画了一副似曾相识的curve。
Sinc curve 嘛,中学学过的。她说接下来的几天,小博士的体温将忽高忽低,因此要定时口服paracetemol。虽是治标不治本,但却能防止小博士的体温过高。至于原因嘛,可能是viral infection。

西医总爱把“不知何故”发烧的病因归咎与viral infection。我们周围的细菌似乎还蛮多的。不过,听雨说一旦生病痊愈后,就会有那细菌的免疫,而且是永久的哦!

而老一辈的就会说这种“不知何故”的烧是因为婴儿要长牙或者学爬、学走还有,还有一个很经典的:骨头要长长。连学识渊博的老大也说婴儿发烧后会长高。

好啦,无论如何,他们的意思是小病是ok的咯。

我们走出病房后,老曾拉着小博士的手向急诊室的伯伯阿姨、姐姐、弟弟挥手道别。哇。又没喝酒,这么high啊。我只想回家睡觉,好吗?

25.1.07

我看呀看着电视

最近因为小博士的关系很少看电视。小时候我可是个超级电视迷。我会边看,边把喜欢的电视剧录下来,然后放学回家,再看一次。有时甚至会看个两三遍,看到爽为止。

有一年,我到一位化学老师的家拜年。讲起这位化学老师,我超崇拜他的。我记得当年他刚加入我们的初级学院时,腼腆的笑容,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好象被风一吹就会飞到十万八千厘似的,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对,对,对,不用倒回去读我刚才写的句子,我是说我超崇拜他的,只不过是过了一段时间。

也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我们是他的第一批化学学生,所以他特别有耐性。每回上课,我们总是会有满腹怨言,总爱花10到15分种埋怨学校的某些政策,埋怨课业繁忙,埋怨没时间。一堂课也只有那四十几分种,别的老师话不多说,就马上上课,只有他会耐心的“辅导”完我们后,才上课。从不担心会赶不上进度。

有一次,在讲堂举行测验时,我和几个同学作弊…哎呀,不要跟我说你没做过这种事! 老师发现了,测验过后,把我们几个叫住,问我们先前在讨论什么。我们说只是在搞清楚作答方式。他说以后不要,要不然会有人以为我们在作弊。我的天啊!太容易骗了吧!我当时是那么想的。但过后,我想也许他知道我们在撒谎,只是没当面识破我们罢了。我们渐渐把老师当成好朋友。我甚至觉得他那腼腆的笑容好迷人!直到现在,我还记得…

我超讨厌化学,真不知道每次拿那些acid和alkali倒来倒去,出现了五颜六色的ppt后会对我的人生有着什么启发。每次走出实验室,身上总是有股难闻的化学物品的味道。更气的是,走到食堂,Commence 和Arts的学生已经悠闲的坐在那里谈天说地了。

我的化学成绩也因此糟透了…其实我在高中时的学业成绩没好过啦,差点就无法进大学。我本来就不是读理科的料嘛。但是为了老师,我努力的读化学,后来才勉强及格。

毕业后,收到老师的结婚请帖。那晚,我彻夜难眠,好象有种“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的感觉。不过,我还是出席了他的婚礼。在老师的婚礼上,他竟唱了一首情歌给他的太太…天啊…超浪漫的!当时,我跟我自己说以后我结婚,也要老公当众为我唱歌!后来在卡拉OK包厢里,听了老曾唱了首Beyond的“喜欢你”后,便从此打消了这个念头。

咦,我好象离题了喔…而且离到很离谱。为什么会提起老师?那年,我们到老师家去拜年时,一踏进去country style的屋子,除了有种很温馨的感觉外,就觉得好奇怪,为什么老师的客厅没有电视机?

老师说没必要啊。我说那新闻呢?他说有收音机就行了。那不会很闷吗?他说不会啊,其实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哦,差点忘了他们新婚…老师再次露出那电死人不偿命的杀手笑容(哎哟!相逢恨晚啊!)。他说不是我们所想像的啦,他只是认为看电视太浪费时间了。那时的我觉得家里没有一台电视机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可是,最近少看了电视,我却多了很多时间陪小博士玩啦,读故事书啦,在部落格里胡写乱写啦…我竟发现思绪变得清晰多了。 有时真觉得从电视机传出来的声音太吵杂,而且局限了想像的空间。

我想老曾应该挺开心的,因为他可以安心的看他的英超联赛而不必担心有人会乘他不注意时转台,然后偷偷的把遥控器藏起来了。

24.1.07

我的名字,你的姓氏

今天好难过哦。。。不打算写的,可是就是不吐不快。那我就轻描淡写好吗?看不懂就算了,不可以太明显。就把你自己想像成是我的日记本吧,委屈你了。

很多人都问过我,我和老曾的性格就如天与地。为什么我们会结婚?他是个“全能运动员”,陆地上的运动几乎都难不倒他。他怕水的这件事我就不多提了。而我是个运动白痴。我爱音乐剧,爱写作,爱读故事书。老曾小时候最怕的就是作文考试。他不明白那儿来这么多东西写。他喜欢跳舞,常说我一点节奏感都没有,象一块木头。我喜欢唱歌,他却在卡拉OK包厢里睡觉。我想来想去,我们好象完全没有共同的嗜好,那为什么我们会在一起?

有时我会很庆幸能遇到老曾。。。虽然嗜好不一样,我们的人生目标以及对待生活的基本态度是相同的。一段婚姻里,我想这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我认为婚姻从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家人的事。你爱他,就得爱他的家人,要不然婚后问题就会出现。这也是第二件让我感到庆幸的事,老曾很疼我的家人。我也能和他的家人和睦共处。

问题是当你在谈恋爱时,如何知道你和她的方向是否一致?如何知道你和他的家人将来能够合得来?是不是我想太多了?但不想的后果是不是你可以承担的呢?
我开始语无伦次了。唉!我只希望正想步向红地毯的人能花少一点时间选最豪华的酒店、最特别的march-in方式、最昂贵的婚纱,而多想想应该如何协手共度下半生。

23.1.07

不经意的冷漠

昨天和偶像3号。。。其实偶像3号也就是雨啦,从现在开始,我就叫她“雨”因为“偶像3号”有四个字要打出来,好麻烦哦。

讲到那儿了?哦。。。昨天我和雨到丰城去吃雪糕。我喜欢星期一那格外宽畅的丰城。面对圣淘沙,看着五颜六色的轻轨列车一辆一辆的穿梭于圣淘沙与丰城,吃着Ben&Jerry的New York Super Fudge Chunk® Ice Cream,超爽的。 想像到那个画面了吗?

之后,我们便到滨海艺术中心的图书馆看影牒《达文西密码》。别问我为什么不能在家看,这是雨的好主意。我也觉得笨笨的。

我们穿过通往CityLink和滨海艺术中心的地下通道。墙上卦着几张大海报,走近一看,发现是一些残缺人士的照片。有一张还是一双少了几根手指头的手掌特写。我和雨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很不舒服,过了一阵子,我们连看都不想看了。我甚至纳闷这些照片能称得上是艺术吗?是 bad taste 吧。

看完影牒后,我们又朝着同样的地下通道走回CityLink。这次,我们有意的避开那些海报。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雨借给我的一本书。里头有这么几行字:

当残障朋友经过身边的时候,
人们不愿意与他们视线相交。
因为害怕心痛,而无法多看他们一眼。
但对残障朋友来说,更令他们惆怅的是,
人们的无心漠视啊!
沈承炫,《宝宝贝贝在一起》

我尤如被人当头打了一棒。我发现我平时也不愿意去正视残障朋友。雨问我为什么。我忘了当时我给了她什么答案。不过回家后,思绪较清晰时,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我会有这种行为。我害怕我会不经意的表露出同情,而我想他们最不想看到的也许就是怜悯的眼神吧。

若我们能大方的看着一张可爱婴儿的照片,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看正视这些残缺人士的照片?这些地下通道的海报是否就是要表达人们这种不经意的举动已变成了无心的冷漠?

20.1.07

屁股与书

以下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意外。


法庭内鸦雀无声。站在被告栏里是一位肚腩大到像怀孕五个月,有点秃头的32岁被告,曾胖胖。原告则是曾家的女佣,女超人。庭内唯一在听审的是一位满脸愁容,但却还挺有魅力的女人。她就是曾胖胖的妻子,曾太太。

法官抬头望着被告栏里的曾胖胖,开始审问:

“曾胖胖,原告人女超人起诉你于今年11月5日在家中裸露身体,污染了她的眼睛,即不道德,又有伤风化。你认不认罪。”

“法官大人,我没有全裸,我有围上毛巾。”曾胖胖显然不认为自己犯了错。

“你没有。”女超人小声的说道。

曾胖胖凶神恶煞的瞪着女超人,女超人害怕的低下了头。
“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我平时是怎样对你的!你今天居然诬赖我!”

这时,曾太太再也忍不下去了,她大声的说:
“胖胖,我都叫你不要光着屁股在家里晃来晃去了。你看!被人家告了吧!”

曾胖胖翻了翻白眼:“我都说我有围着毛巾!”


“你没有。”女超人的声量比刚才更小了。

曾胖胖转头
对着法官说:“法官大人,你听我说,我真的。。。”

曾胖胖不敢相信法官并没在听他们争辩。法官手上拿了一本书,正聚精会神的阅读着。曾胖胖看着那本书,怎么封面那么熟悉。。。哦。。。家里的书房内不是有一厢吗?曾太太见丈夫欲言又止,便朝着他的视线望去。她看到法官手上的那本书时,不禁欣喜若狂,开心的说道:

“咦?法官大人,你也喜欢读这本<<雨与熙研的心情日记>>啊?”

法官露出尴尬的表情,然后傻笑。“哦。。。呵呵。。。是呀,我超爱读她们两人的文章。一个文笔活泼、俏皮,另一个则诗情画意。真是绝妙的搭配啊!好久都没有这么好的作品了。”突然间,法官一脸通红:“不知道她们两结婚了没有。”

曾太太得意的笑道:“哎呀!那真是相逢恨晚了啦!熙研的女儿都快两岁了,而雨嘛,上个月才刚从阿拉斯加度蜜月回来。呵呵呵。。。”

法官显然很失望,却又马上纳闷的问道:“你怎么知道?你认识她们?”

曾太太知道自己不小心露出了马脚,急忙解释:“哦。。。没有。。。不认识。我是说也许啦。。。也许熙研有女儿了,也许雨结婚了。”

法官马上松了口气:“哦,吓死我了。”突然间,法官记得自己仍在法庭内审案,马上又严肃了起来: “怎样,曾胖胖,你还是不认罪对吗?”

曾胖胖猛摇头。

法官继续说: “唉!其实这是家务事嘛,我也常在家里不穿衣服,很平常的啦。庭外解决吧!”其实法官是想马上飞回办公室,继续读他的那本<<雨与熙研的心情日记>>,他才读到第26章。

此时,女超人又开口说话了:“ 可以庭外和解。”

曾胖胖与曾太太露出喜悦的表情,但女超人又继续道:“不过,Madam,你要给我十本<<雨与熙研的心情日记>>,让我带回去印泥。。。”

曾太太心想:哇!她和雨的书只出版不到三个月,就连印泥也有“粉丝”啦!不料,女超人的话还没讲完:

“我家隔壁妈妈挡的叔叔超喜欢这种纸的质地,他说用来抱maggie mee goreng是最合适的。”

曾太太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指着曾胖胖,对女超人说:“那你告他好了。”

曾胖胖对着太太大声的喊:“什么?!你竟然见死不救!"然后又小声的说道:“这书也未必有人会买啊!”

曾太太也跟着小声的说:“会有人买的!况且,如果雨在印泥的妈妈挡看见我们的书被用来抱maggie mee goreng,你说我该如何向她解释?”

曾胖胖生气的说:“那算了!让我坐牢好了!”

曾太太紧咬着下唇,她知道不能弃胖胖而不顾。眼看她的第一本作品将被妈妈挡的老板拿去抱maggie mee goreng,心理很不是滋味。想着想着,一行泪水竟从脸颊滑落。女超人见女主人哭了,心理一阵内疚。她想: 哎呀,其实看到胖胖的屁股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就是难看了一点吗?

“好啦,我不告Sir 了啦!”法官与胖胖都露出兴奋的表情。“只要Sir在家里不要再光着屁股,就行了。”

曾胖胖仍然坚持:“我有围着毛巾!”

女超人也坚持: “你没有!”

曾太太破涕为笑:“我就知道你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不过,Madam,你可以给我两本<<雨与熙研的心情日记>>当枕头吗?你们家的枕头太软了。”

曾太太瞪着女超人,像要把她吃掉似的:“不行!!”

法官对着面前这三个神经不太正常的人,摇了摇头。然后低头看着手上的<<雨与熙研的心情日记>>。他微微一笑,用手轻轻抚摸着封面,这两个女孩写的超好的,她们到底结婚了没?

〖完〗

为什么男人在家里总是不爱穿衣服?

17.1.07

都是Saddam惹的祸。

前几天一回到办公室,就看见桌上有一张剪报。有一几家电视台播放了Saddam Hussein被处决的画面。同时,网络上也可以看到同样的画面。之后呢,就有不同国家的小孩,在不同时间模拟Saddam被吊死的情形。人们很快就把矛头指向媒体(我就知道会这样。)

也许那些人是心疼孩子和他们的父母。我也是啊,但我觉得把责任归咎与媒体却又实在说不过去。

小时侯,我和偶像一号看了电视后,就拿了羽毛球拍当拐杖,一拐一拐的在家里绕圈圈。老妈看了非但没夸我们模仿能力好,还拿了藤条“唰!唰!”的在我和偶像一号的大腿上各留下一条红红、长长的“纪念品”。

“Choy!大吉利事!你们很喜欢瘸腿吗?”

老爸也常有智慧的说: “癫人做戏,傻人看戏。”(用广东话讲出来,特别有feel)

所以老大、偶像一号和我即使扮超人,也只会从沙发上“飞”到地板,不会从六楼“飞”下去。

教导孩子分辨真与假,是与非在今时今日的世界更为重要。电视台播放暴力镜头,你可以写信痛骂审查部人员。那网络呢?你是要怪把画面upload到网上的那位“无名氏”,还是你家那台电脑?

14.1.07

朋友一生一世走?

今天阅读了Sumiko Tan的文章。我曾读过她好几篇文章,但却不太能够认同。有时,觉得她的想法太偏激了。况且,谁有时间在那儿听她自哀自怜啊。

咦?那谁有时间进我的部落格听我自哀自怜啊。。。突然脑子里浮现偶像3号口中的“Instant Karma"。我还是少批评别人。从现在开始,每个星期天,我将会看看Sumiko Tan又有什么怨言了。。。哦。。。我是说见解。

她说她已厌倦了把快乐建立在朋友的认同上,她已懂得如何享受与“自己”作伴。没想到她对友情的看法竟和我一样。曾几何时我也不再对友情存有奢望。我相当同意她的这句话 :

“Just because you want someone's life to revolve around yours doesn't necessarily mean that he wants that, too."

对于现在还在我身边的好友,我当然相当珍惜,但如果有那么一天,因某种原因,我们不再是好友,我想我也不会勉强挽留。我不知道我的态度是不是太冷漠了,但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人走进你的生命,也同时会有不同的人静悄悄的离开。

前几天,我刚巧就与偶像3号和奥斯卡坐在乌节路一家餐厅,吃着难吃的意大利面,谈论着“朋友”的话题。

(奥斯卡,也许你会阅读我的布落格,所以我是应该为你取个好听点的名字,但你真的会让我想到芝麻街垃圾桶里的那只绿色小怪物。迁就点吧。)

奥斯卡提起一份逝去的友情。我告诉奥斯卡,如果那么在乎的话,打个电话给她。嘴里是那么说,但我何尝不也放弃了一段将近二十年的友情吗?

前几年她还有在我生日时传短讯给我。我也没忘记她的生日。3月27日。但我却怎么也拿不起手机发短讯给她。为什么当初会闹翻?我想事过境迁,那不重要了。或许我和Sumiko一样,觉得如果一段友情抵挡不了风雨,也不值得留念了。

13.1.07

不听老人言。。。真的会吃亏?

最近小博士除了睡觉以外,一刻也闲不下来。每天就是爬爬、走走、跌跌、撞撞的。

老曾怕她爬呀爬的,会从床上跌下来,便苦口婆心的告诉小博士 :

“Ah Girl, 爬要看好好,你这样爬,不是会跌下去咯,跌下去不是会痛痛咯。。。”

我在一旁想 :

哎呀。小博士是不会听的啦。我叫你不要抽烟、少喝点酒、少看些球赛,你有听吗?没有嘛。这叫做 “遗传”。

说真的,当我们年轻时,有多少次不觉得“”一辈的训话是在放屁。小时侯的我相当听老妈的话,不过也总是会有叛逆的时候。老妈常说读书时不要谈恋爱,要以学业为重。她懂什么。谁说我谈恋爱,就不以学业为重了?

直到我被一粒大番薯抛弃。当我哭得稀里哗啦时,没想到老妈的第一句话竟是:

“算了,不要回去找他。”

咦?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说:“都叫你以课业为重咯。”又或者:“好了,不要哭了。我的女儿年轻又可爱,以后一定会找到更好的男孩。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都说了是大番薯喽,你有见过有智慧的番薯吗?”

可是当年我失恋时,听到最实际的话竟是这句“不要回去找他”。对嘛。分手就应该潇洒一点,不要死缠烂打的。被人甩了也要为自己留下一些尊严。我有一个朋友被女友甩掉后,传呼她: (对,对,对。。。我们“”一辈就是用传呼机的,怎样?)

“PHuck You!"

我问他,何必呢?这不更让她觉得她的决定是对的?他却说:“我爽!”

唉。男人就是这样沉不住气。

我想说的是,为什么当年母亲会讲出那么实际的话?难道她年轻时也被人甩过?可她不是经常说只有她不要人,没有人不要她的吗?哦。。。露出马脚了吧!哎哟, 老妈,您超爱面子的。

这件事却让我发现到,“”一辈也曾经年轻过,也许也和我们一样疯狂过。这句名言“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不是乱盖的。只不过,生命是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不是一串串的理论。他们永远没办法告诉我们跌倒后、受伤了,会有多痛。这是需要自己去体验的,而每一次跌倒站起来后,都会使人更坚强,更有智慧。

所以小博士也要从失败中学习,从跌跌撞撞中茁壮成长!

本人的摄影技术是有待进步,但小博士是不是超可爱的?

11.1.07

牵手代表谈恋爱?

哎哟。不知道今天老天又再发什么脾气,豪雨不断。

有人曾对我说下雨令她感到失落,我却觉得有时下点雨也挺烂漫的。我可不是指前几个星期那场造成老曾车牌飘浮在某个大沟渠的倾盆大雨,好吗?我是说绵绵细雨啦。超浪漫的。

如果你驾车,旁边坐着你喜欢的人,又或者你坐在你喜欢的人车里,而窗外正细雨纷飞,不妨抬头望一望路边的街灯。(哦。。开车的,请等红灯才抬头,坐车的,可以继续) 当街灯照在不断落下的细雨时,一滴滴的雨水仿佛都亮了起来,告诉你,超美。真的让人有种要谈恋爱的冲动。

最近就有人问了我一个象似简单,却又相当难回答的问题 : 牵手就代表谈恋爱了吗?

忘了提一提,最近我兼职当 Aunt Agony. 凭我那么多年累积下来的恋爱经验,这个头衔是实至名归的。可是我却被他问倒了。究竟两个人牵了手,算不算在谈恋爱?

恋爱嘛,分几个阶段: 暧昧 - 表白 - 热恋。。。也就是所谓的 “On Ah!" -了解、同化。。。就是互相开始看到彼此的缺点,然后不停的忍耐、接受、改变。这个阶段嘛,如果挨得过去就结婚,如果不行就分手。OK,假设挨得过,那恋爱过程就如 :

暧昧 - 表白 - 热恋 - 了解、同化 -结婚

不要误会,不是说结婚后就已经了解够了。这个 “了解、同化”阶段呢,可是两人一辈子走不出的阶段,因为人会随着周遭的环境而改变。比如认识新朋友啦、找到新工作啦等等。成功嘛,白头偕老。失败呢,离婚出局。

我本身其实挺享受第一个阶段。当关系暧昧不明的时候,超浪漫。其实,这种感觉就好象圣诞节的前一个星期,心情会随着圣诞节的逼近而变得越来越兴奋、越来越期待,然后到了12月24日晚上11点59分,开始倒数:
10。。。9。。。8。。。7。。。6。。。5。。。4。。。3。。。2。。。1!
所有的兴奋与期待就在倒数到 “1”的那一刻消失。往往圣诞节的高潮也随之过了。然后大家便发现其实圣诞节当天也没什么,最快乐还是在准备过节的那一个星期。或许在他问:“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吗?”的那一刻就已经是恋爱的高潮了吧。

讲了那么多,那到底牵手代不代表谈恋爱?

不如这么说吧。我认为谈恋爱必须很认真,即使两人并没有结婚的念头。曾经有那么一位朋友,身边总围绕着许多女孩子,也谈过无数次的恋爱。他告诉我:

“I am loyal to all my girlfriends...at any one time."

我当然反对一脚踏两船。不过,我得承认他说的话也挺有道理。不管以前有过多少个男/女朋友,只要每份感情都用真心诚意对待,只要两人能在这段感情中一起成长,就算不能维持到永远,也算是值得回忆的一段路。所以如果是很认真的牵手,我想以上问题的答案就不那么重要了。

4.1.07

新发明!

原来老曾是有创意的。 我一直以为他的脑细胞已经全浪费在预测ManU、Chelsea或Arsenal会进几粒球了。

2007年开工大吉,老曾象往常一样送我上班。但我的大脑还在放假。我呆望着窗外。路上并没有很多车辆。开工第一天,也当然是开学第一天,很多父母都会请假陪孩子上学。六年后,我想我也会带着紧张的心情站在小博士校门前,希望她不会进错教室。我不是杞人忧天。我担心迷糊是会遗传的。二十四年前,我就是进错了二年级生的课室。看见同学们的华文课本和我的颜色不一样,还差点哭了出来!

哦。。。不谈糗事,说回有创意的老曾吧。就当我还在发呆时,老曾突然冒出一句:

“我经常在想。。。车辆应该有两种喇叭。一种是普通的,一种是友善的。。。“friendly horn"。那如果有路人随便过马路,或者红灯转绿,前面车辆没注意,就可以用friendly horn提醒他们一下。这样不会吓到人,也可以减少公路纠纷。”

哇!好有创意的一个想法!我突然精神了起来。对啊!我也常觉得车辆的喇叭太“凶”了。尤其对我们这些路人来说,简直是要把我们的三魂七魄给吓出来。“Friendly Horn" 可以是小孩子玩具车的喇叭声,也可以是时下流行的歌曲,通过MP3,再经过扩音机播放出来。

普通喇叭就如:

“你跟我滚开!他妈的!挡着我的路干嘛?!”

而"friendly horn”就如 :

“Excuse me, 你可以让一让吗?”

你看!语气不一样,听的人是不是也就舒服多了?这个想法虽简单,却超实际的。就不知有没有汽车制造商愿意买下这个点子。